被执行人“躲猫猫”
拒不履行
!!!
看东宁市法院干警
如何破解腾房难题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申请执行人崔某英向东宁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向申请人交付绥阳镇某门市义务。执行干警在房屋现场张贴公告,要求刘某限期内主动搬离、腾空该房,但刘某置若罔闻,拒绝履行腾房义务。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东宁市法院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案情进行充分研判,制定执行方案,细化腾房措施。
强制腾房当天,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开展行动,邀请绥阳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见证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属到场,责令其指定屋内物品存放处,但刘某及其家属均未到达现场,也未指定物品存放处所,拒绝接收物品。
执行干警对涉案屋内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将屋内物品强制搬出,存放指定地点,并通知刘某及其家属及时妥善处理物品。
经过现场勘验、物品清点等工作后,执行干警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欣慰表示,“一直担心刘某不交房子,没想到法院这么给力,通过强制腾房的有力措施,让我顺利拿到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