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办理签证手续,三年过去,不仅签证没办下来,费用也迟迟未退。近日,海林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让原、被告满意而归。
案情简介
2019年,周某想要出国务工,经亲属引荐认识了王某,并与其签订了《赴澳大利亚工作签证合同协议》。协议约定王某为周某办理赴澳大利亚工作签证,办理周期四个月,周某需交付给王某报名保障金3万元,签证下来后通知周某出境,如四个月办理不成,王某将及时返还周某所交付的上述费用。周某于签订协议当天,委托其亲属将报名保障金3万元转账给王某,王某就所收款项出具借条一份。由于王某并未如期为周某办理赴澳大利亚工作签证及相应手续,也未按约定返还周某报名保障金。周某多次索要无果,故起诉至海林市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驻院调解员迅速开展工作,多次电话联络双方当事人倾听意见,并从法律层面释法说理。
线下调解当天,周某表示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年,希望王某可以尽快返还其报名保障金。王某则称不是不想还钱,只是目前经济确有困难,希望周某能宽限一段时间,并保证一定会尽快还钱。
在调解员劝的说下,王某意识到自己未按约定返还钱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而逃避还款更是失信于人,于是向周某表达了歉意。了解到王某目前的经济状况后,周某也同意再宽限其一段时间。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人满意地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