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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不还成被告,法官高效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11-02 09:18:39


        现如今,信用卡消费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常用方式。近日,东宁市法院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3日,被告卢某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并于2017年12月8日开始使用。截至2021年11月3日,该卡透支本金14 892.45元,利息1 642.06元,违约金2 043.50元,已超四期未归还。经原告多次催收后至今未归还,故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仔细翻阅卷宗,全面了解案情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一方面耐心向原告公司代理人释法析理,希望其能够理解被告的现状,理性地处理此问题。另一方面引导被告积极筹措资金,早日还款,解决矛盾。在“背对背”劝导初见成效后,又组织双方展开了“面对面”式调解,具体讨论还款时间、利息支付等问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有关借贷的法律法规。同时向被告释法明理,使其了解到欠款不还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卢某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宁支行借款本金14 892.45元、利息1 642.06元、违约金2 043.50元,合计18 578.01元。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

法官提醒

        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持卡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坚持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尽量避免超额消费、超前消费,欠款要及时还清,切勿掉以轻心,否则会影响个人信誉,陷入信用危机。

责任编辑:许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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