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但总有人
心存侥幸心理
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0月25日,绥芬河市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5起涉倒换ETC设备逃费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的不法行为。


5名被告人通过倒换ETC通行介质、倒换ETC与人工CPC卡通行介质、与他人交换ETC或人工CPC卡通行介质的方式,多次逃缴高速公路过路费,数额较大,严重扰乱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分别判处林某等5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罚金。
请广大车主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政策法规
合法合规使用ETC
不要因为贪图小利
阻碍了人生这趟列车的前进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