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ETC收费“偷梁换柱”,5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10-31 10:54:11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但总有人

心存侥幸心理

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0月25日,绥芬河市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5起涉倒换ETC设备逃费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的不法行为。



        5名被告人通过倒换ETC通行介质、倒换ETC与人工CPC卡通行介质、与他人交换ETC或人工CPC卡通行介质的方式,多次逃缴高速公路过路费,数额较大,严重扰乱高速公路通行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分别判处林某等5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罚金。


请广大车主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政策法规

合法合规使用ETC

不要因为贪图小利

阻碍了人生这趟列车的前进道路

责任编辑:许宝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