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二轮摩托车不是机动车
可以酒后驾驶
错
以为乡村路不是公路
可以酒后在此驾驶机动车
大错特错
近日
林口县的杨某就因醉酒
在乡村公路驾驶二轮摩托车
而获刑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杨某在其舅舅家喝了大约两瓶啤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回家,经过某村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经当场酒精测试仪呼吸测试,被告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1.2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供述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所谓机动车辆,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供人们在道路上骑行或用于运输物品和特种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由发动机驱动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广大居民应及时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并依法依规驾驶摩托车。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乡村路也是公用路,摩托也是机动车,大家不应抱有侥幸心理,以免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