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宁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给付22万元工程欠款的协议,使长达八年的工程欠款问题得到解决。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东宁某小区,胡某于2014年4月开始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小区配套项目进行施工,房地产开发公司仅给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22万元一直未给付。胡某多次催要无果,起诉至东宁市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纠纷起源,深入分析案情。由于欠款时间已久,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从法理层面耐心细致地进行疏导,有针对性地释明法律法规,认真倾听双方意见,着力化解矛盾焦点。最终,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