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爱民区法院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申请执行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法官成功执行回一百余万元执行款,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2016年,林某与王某合伙施工某项目时资金不足,二人向唐某借款70万元,并约定利息。由于二人未能及时偿还借款,2021年12月,唐某将二人起诉至爱民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王某共同偿还唐某借款本息120万元。因林某、王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7月,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刻采取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林某、王某的银行账户及林某的公积金账户,并划拨二人名下共计30万元钱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唐某。
8月,唐某又向执行法官提供了两名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称王某有未登记过户的房产,林某妻子名下也有房产,并申请查封上述房产。经核实,唐某所提供的信息属实,执行法官立即对上述财产进行查封。因二人未如实告知财产信息,法院对林某、王某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并告知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迫于法律的威慑,9月初,林某与王某找到执行法官,表示会积极筹措款项偿还借款,希望法院在二人主动履行完给付义务后,解除对他们采取的执行强制措施。执行法官耐心向林某、王某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二人听后,表示会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前不久,两名被执行人将欠款全部给付完毕, 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