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警创先争优、岗位建功,促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被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蒋志红被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东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

1992年,东安区法院率先在全市成立少年合议庭,1999年,在刑庭内设少年法庭。三十年来,东安区法院少年法庭打造专业少审队伍,组建特色陪审团队,凝聚强大社会合力,建立心理咨询室,重视双向保护,坚持开展院校共建,让少审工作有厚度、有温度、有热度,先后获评“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牡丹江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蒋志红
蒋志红,牡丹江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十六年,先后获得“全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卫士”“全市法院十大调解能手”“金桂兰式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她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原则,推行“七不”和“三段两议”审理教育模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100余次,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70余件,开展少审普法系列活动320次,参加人数112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