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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特殊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牡丹江中院开庭审理全市法院首例翻译人员出庭减刑案件

发布时间:2022-09-06 09:54:09


    近日,牡丹江中院审监一庭对牡丹江监狱报请的一件聋哑罪犯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特别邀请一名聋哑学校手语教师出庭担任罪犯的翻译人员,这也是牡丹江中院开庭审理的全市法院首例翻译人员出庭减刑案件。


    罪犯田某某,聋哑人,2017年10月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7年11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22年8月12日,牡丹江监狱以罪犯田某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由,建议将其刑罚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

    牡丹江中院开庭审理罪犯田某某减刑案件中,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及时查清案件事实、证据,特聘请一名手语教师以翻译人员身份出庭参加诉讼,全程为田某某担任手语翻译,协助合议庭、检察员、监狱代表进行调查询问,准确转述罪犯的真实意思表达,全程顺畅。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听取了两名同监区罪犯、一名监管狱警所做的证人证言,对监狱提交的系列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庭审最后,审判长还通过翻译人员对罪犯进行法治教育,鼓励罪犯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令罪犯十分感动。

    此次聘请翻译人员出庭翻译,充分保障了聋哑罪犯诉讼权利,查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依法裁定对其减刑,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许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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