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推动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18日下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行政工作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牡丹江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疏峰,牡丹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艳林及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就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模式,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配合,确保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有效衔接,强化“一江两湖”流域综合治理,服务保护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等问题交换意见。

王疏峰副院长提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发展理念为指引,紧扣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目标,践行恢复性司法保护理念,推进牡丹江流域、牡丹江地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发展先行;二是凝聚部门共识。充分发挥发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职能,形成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健全完善联动机制,提高生态环境法治保护水平;三是完善创新发展。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环境资源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形成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归口管理”的新机制;四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公开示范功效,结合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参会双方一致认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体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发挥司法职能的有效途径。法检双方将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担害担责的法律原则,进一步强化认识、提升能力、转变作风,以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处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为牡丹江流域和牡丹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