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打击和防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3月2日,牡丹江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法院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
牡丹江日报、牡丹江晨报、牡丹江电视台《直播60分》、牡丹江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牡丹江广播电台等媒体记者参加此次发布会并现场提问。

发布会现场

中院新闻发言人崔晓翕主持发布会

会上,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蒋志红发布全市法院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情况及两件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信息网络技术在极大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日渐凸显,“谁动了我的个人信息”,成了每个人的烦恼与不安。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牡丹江中院高度重视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依法加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信息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地落实。
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一审案件4件,判处被告人12人,涉案金额共计27.3万余元。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此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被告人年轻化。被告人大多为80后、90后,往往是刚刚踏上工作岗位即触犯法律。二是被告人高学历化。被告人大多为大专院校甚至大学本科毕业,有着较为良好的教育背景。三是被告人行业化。被告人多为销售类工作岗位员工,从事信息科技、管理咨询、传媒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占比较多。四是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化。被告人往往涉世未深,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追求个人工作业绩,与他人交换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从而触犯刑法,付出沉重代价。
全市法院在从严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同时,对涉及信息数量大、范围广、非法获利多、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严格限制非监禁刑的适用。多措并举打出保护公民信息组合拳,坚持以打促防、以打促治,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