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法院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近日,东安区法院在东安区委的领导下,在中院政治处和东安区委组织部全程参与、直接组织下,启动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项选择工作。共调动中层正、副职干部20人,有效促进了东安区法院干警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促进了东安区法院整体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一是制定方案,深入动员。《东安区法院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由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法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区委组织部抽调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落实。东安区法院党组积极响应区委、中院号召,认真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反复论证,对干部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任职职数进行严格审查,并多次发动动员,鼓励干警积极参与竞争,确保比选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推进。
二是竞职演讲,现场答题。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东安区法院中层干部岗位全部空岗,符合任职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干警均可自由申报。考核的第一个环节为竞职演讲,评委由来自区委组织部、纪检委、人大、中院、执法监督员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在演讲和答题环节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亲自担任主考官,并与评委们一致对东安区法院干警的优良素质表示了由衷称赞。
三是考察推荐、确定人选。竞职人员演讲全部结束后,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党组成员票为A票,权重占20%,其他人员票为B票,权重占40%,采取统一发票、分散划票、集中投票的方式进行。最终按比例合计分数,以排名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对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指出,区委对东安区法院中层干部寄与厚望,希望每名中层干部都能按照自己的竞职承诺,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将东安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向一个崭新的高度。
四是双项选择,优化组合。中层干部公示期满后,一般干警进行了双项选择。院党组完全放权给庭室长,由庭室长和干警自由选择,双方选择确定后,当即签订“确认书”,即可上岗。经过选择,全院干警有的留任,有的走上新的岗位,无一人落选,进一步优化了法院的人力资源配置,充分激发出庭室长和一般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