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十年难案终化解 一面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2-01-15 10:55:05


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为绥芬河市法院执行法官周长寿送来一面写有“好法官执政为民 十年积案终化解”的锦旗,对法官倾力执行为其追回拖欠十年的欠款表示衷心感谢。


2012年5月,黑龙江某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并签订借款合同,王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索要未果,故向绥芬河市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黑龙江某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承诺于2013年11月18日前偿还本息,王某对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然而,两名被告均未履行给付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于被执行人黑龙江某经贸公司涉多起执行案件已无可供执行财产,而被执行人王某的部分财产在被执行后,未再查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不放弃一丝希望,十年间,定期对两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依法进行查控。

2022年元旦后,执行法官在线上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时,一条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房产信息出现在电脑屏幕上,这让执行法官大为振奋。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迅速约谈王某。

约谈过程中,执行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向王某讲明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产生的不利后果。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王某终于表示愿意以房抵债,还清欠款。

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的房产进行查封、评估、拍卖。由于经过两次网络司法拍卖,该房产均已流拍,执行法官只好再次做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调解工作。经调解,申请执行人同意以上述房产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抵偿本案的债务、利息等相关费用。至此,十年难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