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亚茹等195名同志、追授冯国生等3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穆棱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陈志勇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陈志勇,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5年8月进入法院工作,现任穆棱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在法警队工作十多年来,他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自觉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他带队有方,率先垂范。为了训练出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法警队伍,全面提高队员业务技能,他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每年都制定详细训练计划,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法警的训练模式。经过他的严格训练和带头垂范,警队先后在省市多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他坚守初心,不辱使命。从事法警工作以来,他出色完成每一次刑事审判警务保障任务,有效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他坚决把好法院“入口关”,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营造安全诉讼环境,真正做到爱岗敬业,甘当配角,甘当绿叶,甘当“镙丝钉”。
他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疫情发生以来,他主动请缨,带领穆棱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全体法警冲锋一线,主动到危险的地方去,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小区、高速公路卡口、隔离点等管控岗位值守,为人民群众构建了坚实堡垒。

自参加工作以来,陈志勇获得多项荣誉。2006年、2007年、2014年先后荣立三次三等功;2007年9月,在全省法院第七届法警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获男子组总成绩第四名;2008年至2011年,连续四年获“优秀指挥员”称号;2011年9月,在全省法院第八届法警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被授予“优秀指挥员”称号;2015年6月,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2017年5月,被评为“全省法院星级警队创建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7月,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竞赛中荣获“警务技能科目”第三名。
铁肩担道义 热血化春秋
陈志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
书写着对司法警察岗位的执着与热爱
诠释着对党忠诚、为民奉献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