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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以离婚为由拒不执行,执行干警可不答应

  发布时间:2021-12-09 08:29:57


近日,阳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但让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还让多年老友握手言和。

张某与李某、王某夫妻二人是多年好友。2016年末,李某、王某夫妻二人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张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每月付息。刚开始,李某、王某还能按月支付利息,可好景不长,从2017年9月起,李某、王某便不再支付利息,也不偿还借款。张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二人诉至阳明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李某、王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王某给付了张某6万元,并承诺三个月后给付余款及利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三个月后,当张某找二人追要欠款时,两个被执行人以离婚为由,互相推诿债务,拒绝还款。后来李某干脆玩起失踪,留下前妻王某哭天抢地面对张某的“讨债”。

无奈的张某再次找到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王金凤在了解案情后,随即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查封了李某名下的一处房产。


随后,执行法官找到王某,告知其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并释明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尽管法官一再劝导,王某仍以生活困难,无力还钱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对此,执行法官一方面准备拍卖查封房屋的相关手续,另一方面继续对王某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劝其珍惜友情、诚信立身,主动履行给付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王某终于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积极筹集钱款。张某也顾念多年情谊,主动放弃部分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当王某将欠款交到张某手中时,张某表示,对如今身处困境的老友,依然愿意伸出援助之手。

事后,张某对执行法官说:“为这事儿,我跑了好几年,多年好友也撕破了脸,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帮我追回了欠款,还助我们重拾了友谊,非常感谢。”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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