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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三千工资久拖不决 法官释法圆满执结

  发布时间:2021-12-08 09:09:19


饭店老板不满厨师离职

三千多元的工资

愣是拖了一年多

无奈之下

求助到东安区法院

这事

法官管到底

2020年4月,王某通过招聘到东安区某饭店从事厨师工作,工作5个月后,王某因身体原因离职。离职时,王某只是简单交代几句便再未出现在饭店,这让饭店老板刘某心生不满,故而一直不肯给王某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好向牡丹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0年9月,仲裁委裁决该饭店老板刘某支付王某工资3859元。裁决作出后,刘某未按期履行,拖欠王某三千余元工资长达一年之久,无奈,王某只好向东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刘某。刘某表示,起初拖欠王某的工资有置气的原因,后期受疫情影响,饭店生意惨淡,几乎无法继续经营,因此无力支付工资。

执行法官耐心对其进行劝说,告知其如果饭店还要继续经营,就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因消极、抗拒执行被纳入失信名单,将不利于饭店后续经营发展。听了执行法官的话,刘某了解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主动将3859元执行款交到了东安区法院执行局。



目前,申请执行人王某自己开办了一家小面馆。为了不耽误王某时间,执行法官将3859元送到王某手中。收到执行款的王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感谢法官把自己的小事当做大事,实实在在为群众解难题。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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