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被执行人拒付赔偿款,执行法官情理交融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1-11-05 09:08:30


近日,爱民区法院执行法官情理交融,耐心劝导,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给付义务,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9年4月,马某、刘某到白某经营的饭店吃饭,因琐事双方发生争吵,马某、刘某对白某及其妻子进行殴打,造成白某受伤住院。出院后,白某要求二人对其进行赔偿被拒,只好起诉至爱民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马某、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白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4074.01元。由于二人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白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马某、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与二人取得了联系,二人以在外地打工为由拒不到法院接受约谈。而执行干警经过调查后,发现二人的银行存款也只有二百余元。几次沟通后,马某、刘某仍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只好依法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2021年9月,申请执行人白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刘某属农村户口,也许会有耕地补贴。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到农村信用社查询刘某的账户信息,经查,发现刘某名下有两个账户,由于不能确定哪个是收款账户,执行干警只好将两个账户均进行了冻结。但是冻结后,经过几次查询,两个账户中均无钱款转入,案件又陷入僵局。

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干警又前往马某、刘某家中,打算再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执行干警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来到刘某家,可敲开门后,住户却告知刘某不在此居住,亦不认识刘某,执行干警只好再驱车前往马某家中。马某的妻子吕某在得知执行干警身份后,不但不让执行干警进屋,还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干预执法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马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的不利后果,让其冷静下来认真考虑,并留下了联系方式,希望马某能尽快联系刘某到法院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天,被执行人刘某的妻子与执行干警取得了联系,称其愿意支付全部执行款,希望法院能够解除二人的“失信”和“限高”,随后将全部执行款转入法院执行账户,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