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法院兰岗法庭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结案后,被告热泪盈眶地为法官送上鲜红的锦旗,激动地说道:“法官公正又廉洁,百姓权益有保障。”

18年前,邓某与某林场签订了林地承包经营合同。5年后,邓某经该林场同意又将其承包的林地转包给了武某,并签订转包协议,约定武某享有宁安市A村相邻林场的31公顷林地的承包权,承包期限为50年。2020年,某林场与A村委会又签订了林地(包括涉案林地)的归还协议,林场将2205亩林地归还给了村委会。由于A村委会不认可邓某、武某的承包合同,在接收林场返还的林地时,与武某产生争议,故起诉至宁安市法院,要求武某返还林地,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各项损失42000元。
由于此前,原、被告双方曾有过激烈冲突,所以庭审中,双方言辞激烈,被告更是情绪激动。办案法官不断地安抚双方情绪,保证庭审顺利进行。经过耐心、细致地调查,以及庭后多方走访,法官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在第二次庭审后,办案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地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总结分析,让双方理解了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应按照合同全面履行义务。次日,A村委会认识到自己的诉讼请求确实理由不足,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
案件结案后,武某及其妻子为办案法官送来一面写有“公平公正、两袖清风”的锦旗,表示感谢。武某说,“应诉这段时间,自己寝食难安,作为村民与村委会打官司压力很大,法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让他很受感动,法官公正、廉洁,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