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术部按要求为某公司
制作标牌并交付使用
3千元的制作费
却迟迟收不到
无奈之下
美术部在法院作出裁判后
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均以公司改制没有流动资金等理由进行搪塞,并以标牌质量不达标为由提出折价给付的履行方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迟迟没有进展,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西安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营业场所进行搜查。

搜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某机械制造公司相关人员出示搜查令,对其财务室进行搜查,同时向该公司负责人孙某释法说理。经搜查,发现财务室无现金,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资金不足,履行确有困难。
面对执行瓶颈,执行法官再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某机械制造公司负责人向申请执行人表达了歉意,请求申请执行人体谅其难处,并表示其个人立即垫付给申请执行人2000元。鉴于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也做出让步,自愿放弃余款。执行法官刚柔相济的执行措施让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既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利益,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