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宁市法院
发生过这样一件“怪事”
执行干警带着“礼品”
到申请执行人家中
作调解工作
想知道具体原因
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系亲兄弟,十多年前,弟弟向哥哥嫂子借了4500元,在偿还了1500元之后,剩余3000元始终未还。哥哥无奈,起诉至东宁市法院。判决生效后,弟弟仍未按期履行,哥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执行人赵某身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妻子则患有小儿麻痹症,行动不便,二人均无劳动能力,生活十分贫困。为缓解申请执行人一家的经济压力,执行干警到赵某家进行调解时,还将自发购买的豆油、蔬菜、水果等生活物资一并送到赵某手中。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关系,以及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执行干警未盲目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反复地做双方调解工作,希望他们顾及亲情,互相体谅。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在近日达成和解,弟弟分两期还清借款,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虽然执结,但执行干警仍十分关注赵某一家的情况,通过回访得知,弟弟已按时将第一期执行款履行完毕,并承诺余款也会按期给付。执行干警表示,会一直对赵某一家进行帮扶,帮助他们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