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包裹丢失起争议 庭前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4-28 09:04:10


随着物流行业飞速发展

邮寄包裹也越来越方便

由于邮寄业务量大

包裹丢失问题也随之而来

2020年末,张先生通过牡丹江一物流公司往哈尔滨市邮寄了两个包裹,谁知其中一个包裹在邮寄过程中却丢失了。

为了尽快找到包裹,张先生拨打物流公司客服电话、到物流网点查询均未找到,在多次与物流公司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只好将收件的物流公司起诉至东安区法院。

立案后,主审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全部过程,面对包裹已丢失、无法找回这一既定事实,耐心地向被告物流公司代表释法析理,释明法律法规,讲清物流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经过反复沟通,物流公司终于同意与张某进行和解,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