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申请执行人
900余万元执行款
绥芬河市法院执行干警
穷尽执行手段
以雷霆之势
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李某拖欠借款多年未还,18名当事人向绥芬河市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裁判。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仍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18名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并多次对其进行约谈,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动履行。可无论执行干警怎样劝导,李某始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脱执行。
为了保障18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及时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由于执行标的过大,一般房屋、车辆的价值难以足额清偿其债务,所以执行干警将执行目标锁定在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位于三亚市的一幢别墅上。
完成查封后,执行干警再次约谈被执行人,希望他能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但李某仍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由于该房屋状况良好,地理位置优越,很快便成功拍出。收到拍卖款后,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将执行款交付给了18名申请执行人,该系列案顺利执结。
收到执行款的18名申请执行人为了表示感谢,将两面写有“秉公办案 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感激地说道:“感谢执行干警,尽心尽力帮我们讨回了欠款,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