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中院民二庭审判团队奔赴千里之外的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2021年3月,牡丹江中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方所在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且本案第三人主要负责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一审已历时两年,二审期间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又进行大量举证,案情复杂、争议较大,且该案第三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深圳福田看守所羁押,无法到牡丹江开庭,事实真相难以查清。
追求公平正义,何惧千里之外
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化解纠纷,民二庭审判团队克服多重困难,决定远赴深圳异地开庭。为保证异地开庭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办案效率,民二庭审判团队提前与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进行多方协调,问流程、定方案、备材料,为庭审顺利进行做足准备。
3月12日,民二庭审判团队一行五人从牡丹江市出发,一路辗转到达深圳市。大家不顾温差30多度的不适和舟车劳顿的辛苦,连夜开会为第二天组织当事人前往看守所进行质证做准备。
3月13日,经过一上午的沟通协调,在福田区法院、福田区看守所的大力配合下,14时,三方当事人质证工作顺利开展。由于当事人提交证据较多,历时3个多小时质证工作才完成。审判团队又加快办案节奏,反复梳理案情、演练开庭程序、熟悉法庭设备,直到傍晚才结束一天的工作。
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圆满解决
3月15日9时,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主审法官有条不紊的组织当事人进行发言,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12时30分,随着法官落下法槌,庭审顺利结束。

庭审结束并不代表工作完成,审判团队又全力投入到案件收尾工作,整理案件卷宗、刻录开庭光盘、前往看守所会见第三人签字……回到牡丹江后,合议庭成员抓紧时间合议审判,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判,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法官的公正高效审理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解民忧
这仅仅是牡丹江中院落实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的生动实践,更是践行司法为民庄严承诺的一个缩影。
全市法院教育整顿以来,牡丹江中院立足审判职能,全体干警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解群众之难事,办为民之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优化环境筑平安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