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前生悄悄留下一份遗嘱
对名下房产进行了分配
老人去世后
为争遗产
子女们闹上了法庭
法官会如何化解矛盾
我们一起去看看
李家兄弟姐妹五人因家庭琐事积怨多年,母亲去世后,一直由李某梅照顾父亲,直到老人去世,就连后事也是她独自料理。父亲在世时留有自书遗嘱一份,自愿将房产留给李某梅。由于其中两名子女并不知道父亲留有遗嘱,认为房子不应由李某梅一人继承,故诉至东安区法院。
立案后,办案法官李双双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案情。通过沟通,办案法官了解到,该房产系双方当事人父母在世时老房拆迁取得的。其母亲去世后,由于父亲还健在,并未对该房产进行分配。
案件审理过程中,两名原告对被告李某梅提供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要求对其进行鉴定。法官在询问当事人时发现,作为被告之一的李家大哥,实际是知道该遗嘱的存在的,并且认可该遗嘱是父亲本人书写。他表示,虽然父亲将房产留给了李某梅,但由于李某梅代其他子女尽了赡养义务,故其与另外一名被告对父亲的遗嘱没有异议。
得知这一情况,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办案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对背式的调解。调解时,法官将李家大哥对遗嘱的意见告知两名原告,并向其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鉴定后可能出现的结果及产生的诉讼成本。两名原告了解这一情况后,态度有所转变。此时,法官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两名原告认可了该份遗嘱的真实性,并对其母亲留下的遗产部分进行了分配,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