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某公司破产管理人代表向牡丹江中院赠送“执法公正,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司法为民,为兴建和谐社会尽责”的锦旗,对法院高质高效审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2018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法院、省国资委对于快速审理涉“僵尸企业”的破产案件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牡丹江中院高度重视,加强破产审判力量,汲取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发挥府院联动协调机制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2020年8月10日,牡丹江某公司向中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中院迅速组成了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为审判长、民三庭庭长杜敏为主审人、副庭长杨大奎为成员的合议庭,于2020年8月19日及时裁定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4月7日宣告该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审理期限仅231天。
审理过程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面对债权债务关系较复杂、沟通联络不便等困难,合议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多方当事人之间传递文件材料,首次采用线上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促进案件依法有序高效推进,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保护,赢得了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一致好评。


一面锦旗一份荣誉,一份荣誉一份责任。牡丹江中院将以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探索审判服务大局新方法,努力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