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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牡丹江法院获得全省法院四枚“流动红旗”!

  发布时间:2021-04-20 08:55:33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季度全省法院主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通报结果颁发12枚“流动红旗”,牡丹江四家基层法院分别获得“流动红旗”。

绥芬河市法院、东宁市法院、穆棱市法院、海林市法院分别在全省149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3、第4、第7、第9,取得了历史性的好成绩。

2021年是全市法院四项重点工作的深化之年,全市法院以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有力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全体干警的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两级法院共结案7131件,结案率达51.8%,同比上升27.7%。

一是推进1+3+3+1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通报为载体,以督导、问责、绩效考评为推进手段的审判管理机制,第一季度中院下发通报20期,对省法院考核的二十余项考核指标进行全面通报;二是坚持剖析整改。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审判业务庭室结合2020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对照各项指标逐项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整改;三是狠抓审限管理。中院对各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两项指标进行通报,加强审限管理和均衡结案管理,促进全市法院收结案良性循环。四是开展案件评查。今年一季度,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开展“五类案件”自查工作,着力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水平,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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