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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两车相撞孕妇受伤,法官调解助力赔偿

  发布时间:2021-04-15 09:19:38


妇女在怀孕这一特殊生理时期

都会被周围的人妥善照顾

唯恐发生意外

可同样处在孕期原女士

最近却遭遇了一次交通意外

原来

原女士乘坐丈夫于某驾驶的车辆外出

在路口与抢行的出租车相撞


不但车辆损坏


原女士也因此出现先兆流产症状

所幸

经过医治

原女士和腹中胎儿均无大碍

因与在事故中负全责的出租车司机赵某

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

原女士及丈夫于某起诉至穆棱市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委托某鉴定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作出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该鉴定意见均无异议,故法官在第二次庭审过程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详细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并帮助当事人根据鉴定意见计算各项费用。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同意于4月30日前给付原女士夫妇保险金1.3万余元、赵某当场将赔偿款1.1万余元一次性付清,案件圆满结案。

调解结束后,办案法官又对肇事司机赵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其在以后的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规,谨慎驾驶,才能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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