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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行涉农案,司法为民保春耕

  发布时间:2021-03-05 10:01:36


3月2日

林口县法院执行干警郑熠收到了一面锦旗

义正言辞 公正执法

心系百姓 人民公仆 

这是群众对执行干警的评价

今天

小编就给您讲讲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为执行干警送锦旗的两位当事人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两位申请执行人赵某、马某。2008年他们二人以个人名义分别向林口县信用社贷款3万元,并将此款借给李某某使用,双方约定由李某某履行还贷义务。贷款到期后,李某某未按约定还贷,赵某、马某只能自己掏钱还清贷款。

此后,赵某、马某多次找李某某索要借款无果,故二人将其起诉至林口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某偿还赵某、马某借款本息共计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查询程序,对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发出相关法律文书。经查询,发现李某某虽有工资收入,但因其还涉及其他执行案件,工资账户已被冻结,除此之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两位申请执行人都是农民,家境较为困难,马上就要开始备春耕了,两家人正为资金不足发愁。为帮助他们解决眼前困难,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向其说明申请执行人的生活、经济状况,阐明事理。通过多次协调沟通,李某某通过亲属、朋友筹集了5000元交与执行干警,并表明剩余执行款自己也会积极筹措。

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交付到两名申请执行人手中时,二人激动不已,说道:“感谢执行干警,这笔执行款来的太及时了,虽然我们的钱没有全部要回来,却也解了燃眉之急,备春耕的钱有了着落,心里也有底了。”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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