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管的《长安》杂志2021年第2期刊发了《牡丹江中院“三调联动”多元化解纠纷》一文,介绍了牡丹江中院在多元解纷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

牡丹江中院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调联动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增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无缝对接,打造一站式“三调联动”新格局

牡丹江中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等17个制度文件,确立了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人民法院引领示范、综治部门协调推动,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手段,形成功能互补、信息互通、矛盾联调、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院与司法局联合下发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工作细则,明确法院在纠纷受理前、法院受理的未经诉前调解的纠纷、自愿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等,在法律上的确定程序,当事人可以此为依据申请执行。在法院、仲裁、公证等部门设立派驻机构,与市司法局联合设立人民调解中心。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广泛开展线上调解、线上司法确认。
模式多元,构建全方位“三调联动”新平台

积极与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对接,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民商事案件,经当事人同意,移送至调解中心进行诉前委派调解。将法律服务主动融入“三调联动”工作中,共同完成行政协调,在重点项目征收拆迁中,坚持“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原则,在立案前积极协助房屋征收部门提前介入并提供法律帮助,在介入工作后耐心听取被拆迁户意见,对其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在法院内部设置人民调解室、立案调解室、诉调衔接工作室、信访接待室等“室点”,在街道和村镇等基层组织普遍建立司法联系点,委派法官定期入室点、下基层、解矛盾、促维稳,实现矛盾纠纷的即时、就地化解。
深度推进,收获快准实“三调联动”新成效

确立“引调优先、调确衔接、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让法院回归“最后一道防线”。2020年1至8月,四城区基层法院委派调解742件,占民商事受案的20.5%;调解成功384件,调解成功率达51.7%;委托调解案件127件,成功96件,占委托调解案件的75.6%。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引导当事人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并督促双方当事人及时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