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法院执行局出动执行干警10余人,历时半天,顺利完成了一处住宅房屋强迁任务,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王某刚欠王某山50余万元借款一直未还,王某山向宁安市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刚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王某刚仍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山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经查,王某刚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因其一直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拍卖过程中,该房屋两次流拍,因王某刚名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王某山同意了以物抵债的执行方案,接收被执行人王某刚的房屋。
因被执行人王某刚一直占用该房屋不配合腾出,执行干警依法在涉案房屋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于法定期限内迁出房屋,同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王某刚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宁安市法院决定对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迁。


为确保此次强迁行动顺利完成,宁安市法院执行局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执行方案,细化执行预案,严防突发事件,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详细分工。
强制腾房当天,为了保证此次执行行动的公开公正,宁安市法院邀请牡丹江公证处及文庙社区的工作人员对此次行动进行现场监督,并指派专职人员全程录像。执行行动中,由于被执行人不在屋内,执行干警请开锁公司人员进行开锁后,进入执行现场,按照执行预案对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记录,并交由专人进行保管,整个过程有条不紊。经过半天的奋战,顺利完成了此次强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