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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调解,一家人两起纠纷全化解!

  发布时间:2020-12-30 08:57:38


近日,阳明区法院法官深入当事人家中,上门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家人的两起纠纷,缓解了关系挽回了亲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该案涉及保管合同纠纷和继承纠纷。

今年66岁的关某与其丈夫王某育有一儿一女。2011年王某因车祸去世,肇事方赔偿王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除去用于王某的丧葬费及部分花销后,还剩有一笔数目可观的钱款。为此,家庭成员协商达成了《家产分割协议》一份,约定:关某及其儿子、女儿各分得一部分钱款,关某分得的7万元由儿子与儿媳代为保管。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20年,关某的儿子因病去世。关某身体不好,行动不便,没有经济来源,如今已经无法照顾自己,本想着由儿子养老送终,但因儿子的去世,养老问题也迫在眉睫。考虑到自己的晚年生活,关某想先要回由儿子和儿媳保管的7万元钱,然后再与家人商议分割丈夫王某留有的一套房产。

但是儿媳却告知关某,她的那份钱款已经给丈夫治病花没了。关于房产的分割,一家人也始终未达成一致。钱要不回,房分不了,无奈之下,关某将儿媳、女儿、孙子告到法院,要求儿媳归还代为保管的钱款,同时要求对遗产进行分割。

由于关某将家中3名家庭成员都告上了法庭,致使一家人的矛盾急剧升级,使得调解工作难以开展。承办法官在向关某儿媳了解情况时得知,当时为了给丈夫治病,已花光了自家的积蓄以及帮关某保管的钱款,如今带着还在读初中的儿子,自己又没有稳定的工作,日子实属艰辛。

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卷宗,案件的事实明晰起来,虽然被告对关某所述事实并无异议,但面对已经失去丈夫、儿子的关某,承办法官知道,如果不能妥善化解这一家人的矛盾,会让关某失去现在仅有的亲情。所以,如何既修复破碎的亲情,给老人以安慰,又能保证孙子的正常求学生活,使两家都不陷入困境,成了摆在他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此,承办法官多次登门调解,耐心倾听关某的诉求,为其答疑解惑,释明判后可能造成家人失和的结果。同时,积极同其儿媳、女儿沟通协商,释明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应尽的返还义务,劝说其顾念亲情、体谅老人,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承办法官耐心地说道理、讲法律,法、理、情并用,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最终,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关某考虑到孙子的抚养问题,主动将儿子、儿媳保管的钱款赠与了孙子,女儿及孙子亦表示放弃房屋继承权,一家人的“疙瘩”终于解开。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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