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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矛盾再小也要倾力化解

  发布时间:2020-12-15 08:53:18


为了方便邻居运送建筑材料

却让自家棚顶受损

多方沟通无果

100元的维修费无人赔偿

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如何化解这件标的只有100元的“小案件”

咱们一起去看看

来起诉的大爷姓徐,阳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与徐大爷沟通后,了解了他来起诉的原因及事情的经过。

去年8月,徐大爷的邻居王某因要做外墙保温,想要通过他家棚子的棚顶运送保温材料,于是找到了徐大爷。热心的徐大爷爽快地答应了王某的请求,在嘱咐施工的装饰公司做好保护措施,不要损坏自家棚顶后,便外出办事了。

几天后,由于降雨,徐大爷家棚顶出现漏雨,经过查看这才发现棚顶瓦片遭到了破坏,而且原本包装好放于棚顶的儿童车也被随意扔在中央,车座、车把都有损坏。于是徐大爷找到王某,要到了装饰公司的联系电话。

徐大爷多次找装饰公司讨要说法,但是沟通始终无果。由于棚顶一直漏雨,无奈之下,徐大爷只能自己买来材料对棚顶进行维修。虽然购买维修材料才花费了100元,但装饰公司始终未出面解决,徐大爷一气之下,将其诉至阳明区法院。


因此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此案委托给了人民调解员,由他们对此案进行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联系到了装饰公司负责人于某,由于于某正在湖南出差,短期内无法返回,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调解员便运用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远程视频调解。

调解过程中,于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两名调解员及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说服教育。最终,经过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倾力调解,于某当场使用手机微信支付给了徐大爷100元的赔偿款,并向其道歉,取得了对方谅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

标的虽小关民生

倾力调解化矛盾

司法为民解民忧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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