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几万就能办个“吉祥车牌号”,要办一个不?

  发布时间:2020-11-25 09:15:43


购得爱车

都想上一个带有吉祥寓意的车牌

殊不知

就是大家的这种心理

让一些不法分子

有了可乘之机……


借用卡透支

却苦于无钱偿还

眼看到了还款期限

张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为了快速筹到这笔钱

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找到朋友马某

谎称其有能力为他人办理“吉祥车牌”

为了朋友义气

有钱大家一起赚

看着说得头头是道的张某

马某信以为真

于是乎

迷迷糊糊地成了张某的“枪”

2017年12月,马某找到了想要办理“吉祥车牌”的刘某和徐某,分别收取二人6万元和11万元。付钱后,刘某、徐某一直未拿到车牌,便找到张某、马某要求退钱。由于收到的钱已被张、马二人挥霍大半,便只退给刘某6万元,徐某的钱已无力退还。而此时的马某也已发现,张某根本没有能力理“吉祥车牌”,这只不过是他的一个骗局。

可是

徐某不断的催要钱款

为了不被揭穿

张、马二人合谋

决定继续寻找要办理“吉祥车牌”的人

骗取其钱财

至此

“吉祥车牌”诈骗二人组

正式“成立”

2018年4月,马某联系了邵某,骗取其14万元,其中11万元退还给徐某,剩余3万元由张、马二人分得。因邵某多次追要被骗钱款,2018年11月,马某又联系到赵某,骗取其15万元,用于退还邵某所交的14万元以及1万元赔偿金。其后,张某以可以继续为赵某办理“吉祥车牌”号为由,又骗取赵某2万元。至案发前,张、马二人归还赵某0.5万元,其余赃款已被挥霍一空。

被告人张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马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向被害人赔偿了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张某、马某所在社区同意对二人进行社区矫正,可以适用非监禁刑。综上,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官提示


现在很多车主选车牌,都喜欢选相同的数字,或ABCD、AABB这样的吉祥号码,加上社会上有传言说可以通过关系直接取得满意的车牌号,致使部分人产生投机心理,相信了所谓的通过其他渠道直接获得“吉祥车牌”的谎言。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办理车牌业务一定要到车管部门办理,不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机会,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郭娜    

文章出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