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近日,绥芬河市法院执行干警温情执行,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孙某(女)与李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并相恋,2010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性格不和,两人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2019年,孙某与李某离婚,约定女儿由孙某抚养,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岁。
可离婚后,李某仅于2020年1月主动给付了女儿1000元抚养费,随后便没了音讯。孙某平时靠打零工维持母女俩的基本生活,今年受疫情影响,孙某收入大幅减少,实在难以维持生活,无奈之下,向绥芬河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李某东躲西藏,多次变更工作地点逃避执行,不但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还与执行干警玩儿起了“捉迷藏”。
为了维护一个父亲在孩子心中的形象,让孩子健康成长,执行干警没有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反复耐心地做李某的思想工作,用父女间的亲情感化他,化解他与孙某间的矛盾,同时,向其详细说明应对女儿承担的抚养责任和失责后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细致地调解,李某终于意识到错误,主动联系孙某,不仅分期付清了拖欠的抚养费,还承诺今后将按月给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岁。
父母离婚虽然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却可以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孩子无论由哪一方抚养,血浓于水的亲情永远不会改变,不能仅以支付抚养费了事,更要给孩子倾注更多的关爱,尽量将离异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让孩子能够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