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明区法院灵活运用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90余名业主与牡丹江某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5年,阳明区某小区90余名业主在办理回迁入户手续时,物业公司向其收取了垃圾清运保证金、装修电梯使用费等费用。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收取上述费用不合理,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后,确定该物业公司收取垃圾清运保证金、装修电梯使用费的行为系乱收费行为,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可当业主们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该笔不当收费时,物业公司却拒不返还,因此业主们将物业公司诉至阳明区法院。

立案庭法官在接到90余名业主的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此系列案件虽然涉及人数众多,但每户涉案标的不大,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求业主们的同意后,决定会同人民调解员一起对该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此次诉前调解的几位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多次将物业公司负责人约到法院,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在物业公司有所松动后,法官们又将双方约到法院,进行“面对面”的调解。经过法官及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近百件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成功后,物业公司在法官的监督下,已向大部分业主退回了之前收取的费用,剩余部分,物业公司也已承诺会尽快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