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穆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省台新闻法治频道《新闻法治在线》栏目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道。
点击观看视频
基本案情
被告田某为承建某别墅区工程用款,向原告沈某借款12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只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拒不偿还剩余欠款。后沈某将田某诉至穆棱市法院,要求偿还本金10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田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催款无果的沈某向穆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田某在部分工程款到位后,未如实申报财产变动情况,还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偿还欠款。
审判结果
穆棱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田某认罪态度积极且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谅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第一期和解履行款项已到位,综合上述情节,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