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法院刚刚落幕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上传来好消息,宁安市人民法院、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马韫慧喜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为牡丹江法院荣誉史册上再添两项国家级桂冠。
据悉,以“重在基层、面向一线”为特点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的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此次表彰评选活动入选条件非常严格,“全国优秀法院”,除了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突出等条件之外,必须曾经荣立过集体一等功或获得过省级优秀法院及同等荣誉等称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除了办案数量多、案件质量高等条件之外,必须多次立功受奖,社会形象好。
多年以来,宁安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抓审判,坚定不移保民生,坚持不懈抓队伍,开拓创新抓管理,连续多年在全市法院年度考评中名列前茅。曾荣获 “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一等功1次。他们一是发挥审判职能,突出服务大局,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发展。该院充分发挥服务与保障的职能作用,三年来为企业减少损失一亿多元。为推进宁安城乡统筹建设,服务宁安城市改造,依法开展房屋征收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着眼司法为民,突出民生审判,全力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结合“金桂兰办案方式”,提出“民生审判”工作模式,三年来,法庭巡回办案1200余件,建立了由人民法庭、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基层调解组织、乡镇党委组成的“五点一线”多元化调解机制。在法院内部,完善联合、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工作制度。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突出忠诚为民,全力打造金桂兰式的优秀法官群体。在全院开展以“学习金桂兰、争做好法官”为主题的大讨论、大演讲、大展示、大评比活动,开办法律大讲堂、庭审竞赛、微机竞赛、文书评比等活动,充分发挥发挥党支部、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四是深化法院管理,突出素质强院,全力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建立起以绩效考评为中心的督促管理机制,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出台了《审判质效考核》、《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标准》等八项规定,对立案、送达、开庭、宣判、归档、执行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
马韫慧同志自1998年分配到西安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西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先后被省、市法院和区委授予“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十大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十余次。在工作中,她无论在哪个岗位,不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能立足本岗,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精神。在生活上谦让容人、作风正派;在工作中乐于助人,不搞个人主义,不计较个人利益的得失,处处以大局为重。她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敬业、爱岗,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辖区百姓的好评。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她不忘对工作经验的总结,在调解工作中她探索出了自愿让利法、全额赔偿法、信誉法、分期法和抵债法,有效提升了审判工作。自2006年步入民商事审判工作岗位以来,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00余件案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89%,实现了无违纪、无错案、无信访、无缠诉的目标。“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是她的办案行为准则。在她参加审判工作十几年里,无论是做审判员,还是做庭长,她都率先垂范,时刻不放松对自身廉洁自律的要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严以律己,真正做到了廉洁自律,为干警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