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区法院继“雷霆2020”集中执行周行动后,再出重拳,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八处房产进行强制腾退,在公证处及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这件标的500余万元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11年,王某某用名下的三处门市和五个地下室做抵押,为其经营的牡丹江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贷款400余万元,因其未按时偿还贷款,被牡丹江某信用社诉至西安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某信用社对王某某名下八处房产优先受偿。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及牡丹江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某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牡丹江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早已不再经营,而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也是去向不明,执行干警通过多方查找仍未与王某某取得联系,为了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被执行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限期自行迁出。

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始终未露面,也未自动履行给付义务,故西安区法院决定,对王某某名下的八处房产强制腾退,并邀请公证处对执行过程进行公证,确保腾退工作合法合规,公开公正。



10月13日,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执行现场,在公证处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由开锁公司工作人员打开门锁。执行干警将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后,由搬家公司人员将物品运送至指定地点存放。整个过程全程录像,执行现场规范有序。经过近5个小时的奋战,执行干警对八处房产全部腾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