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穆棱市法院下城子法庭办案法官的手中,以表谢意。

2020年3月20日,王某作为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与某汉麻科技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约定该公司承包合作社的3000亩土地用于种植汉麻。某汉麻科技开发公司在完成播种后,仍欠合作社土地承包款55万元,故该合作社起诉至穆棱市法院下城子法庭。
下城子法庭受案后,主审法官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不仅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也能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对维系双方的合作关系也有帮助,于是,他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被告公司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并耐心地向被告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拖欠承包款的不利后果。
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使被告认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主动将55万元的承包款支付给了原告,原告申请撤诉,双方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