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当事人对庭审活动录音,这是不可以的哟!

  发布时间:2020-09-22 09:17:43


庭审是严肃而规范的

参加庭审的当事人一定要遵守法庭纪律

可西安区法院的一位当事人却偏偏不听

在庭审中进行录音

结果怎么样呢?


近日,西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庭审前,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

可是在庭审过程,法官发现当事人王某私自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便多次口头制止、警告。但王某无视法官警告,继续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于是法官迅速联系司法警察大队告知现场情况。随后,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带领三名司法警察,迅速赶往庭审现场。

司法警察到达现场后,首先对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询问,并依照相关规定制止了王某的录音行为。了解到当事人王某有急性抑郁症发作病史,为避免其突然发病造成严重后果,法官及司法警察又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向其释明理由,在获得当事人同意后对其录制的音频资料进行检查并删除。当事人王某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欠妥,主动写下了悔过书,请求法庭谅解。

小编有话说:

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当事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录音录像不仅不会改变判决结果,反而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法律是公正的

司法权威不容侵犯




责任编辑:许宝荣    

文章出处:西安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