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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扎实贯彻市委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3-02-21 09:10:00


 

市中级法院扎实贯彻市委全会精神

 

近日,市中级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全市法院2013年整体工作做出部署。

中院党组提出,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更加注重能动司法,更加注重提高审判质效,更加注重提高队伍素质,更加注重廉洁规范执法,全面创建公信型法院,为加快“五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院党组要求,全市法院要按照市委“三大战略”、“四化并举”、“五城建设”部署,扎实践行“三实两创”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一是围绕“七个翻番”目标,全市法院要对我市加快发展转型、增长提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要强化与我市经济杠杆部门对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二是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要认真做好2013年动工之春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坚持依法拆迁与和谐拆迁相结合,加大推进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依法立案的,加快审理,结案率要达到100%。同时,要加大立案前提前介入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率在73.5%的基础上力争达到90%上。三是围绕建设和谐幸福城市,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在为民司法上有新举措。要打造“流动法庭”,深化便民服务。全市法院开展便民审判要做到农忙时节到田间地头开庭,集体诉讼的到发案地开庭,当事人行动不便的上门开庭,边远地区的巡回开庭,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便利。

总之,全市法院将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牡丹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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