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区法院出雷霆之击,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既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因某采石公司欠某润滑油商行货款,此款经某润滑油商行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西安区法院。经审理,法院裁判某采石公司给付该商行货款71544元。因该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某润滑油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文书及材料时,得知该采石公司已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只有一名看门人员,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而且该公司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资金、房产和车辆,执行干警只能依法轮候查封该公司的采石设备和工程机械。

今年6月,该公司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经过调查,发现由于该采石公司欠王某资金无法偿还,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王某达成协议,将公司交由王某实际经营,所采砂石用于抵偿其欠款。王某在接管该公司后,对其投资并恢复生产。
因王某采砂石所用的相关手续均为采石公司所有,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所采砂石。执行干警找到王某,向其说明相关法律关系及义务后,王某拒绝履行给付义务。由于执行物品存在特殊性,为了能够顺利执结此案,执行干警多方联系,找到专业人员咨询测量砂石体积、评估价格等相关事宜,并进行充分论证准备后,决定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当天,执行干警来到该采石公司,张贴执行公告,并找到王某再次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以及拒绝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震慑下,王某同意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并请法院帮助做调解工作。经执行干警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1555立方米的砂石折抵货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