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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0】执行利剑再出鞘 快速出击巧结案

  发布时间:2020-09-01 09:00:55


828日,受台风巴威影响,牡丹江市傍晚又下起了大雨,刚刚加班回到家中的东安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梁某某的电话。挂断电话后,他就匆匆跑出了家门,就连被雨淋湿的衣服也没来得及换下……

原来,梁某某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186月,被执行人王某某听信朋友闲话与申请执行人梁某某发生争议,并将其打伤。经医疗机构鉴定梁某某为轻伤。因王某某未就民事部分进行赔偿,梁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附带人身伤害赔偿金4385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中的给付义务,梁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财产展开网络查询及线下调查,经查,王某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其正在服刑阶段,没有经济来源,无奈,案件于201911月终结本次执行。

王某某出狱后,梁某某一直未能发现其行踪,直到28日晚上720分,终于在某棋牌室发现了王某某。梁某某立即与执行干警取得了联系。当时外面正下着大雨,梁某某心里有些着急,不知道执行干警能否及时赶来。

让他没想到的是,从打电话报告王某某所处位置到执行干警们将王某某传唤到法院仅用了20分钟。而王某某不知道的是,在这20分钟内,执行干警不仅需要启动案件恢复执行程序,还需要向执行局负责人王伟汇报,集结干警。


在法院调查期间,王某某情绪激动,认为自己已经服刑完毕,所以拒绝再给付赔偿金。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如不履行给付义务,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法律的威慑力,王某某主动与梁某某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某的父亲为其提供担保,先行给付部分赔偿款,余款每月偿还1000元,至付清为止。

经过近3个多小时的努力,这起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终于圆满结案,申请执行人梁某某激动地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许宝荣    

文章出处:东安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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