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芬河市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可当承办法官收到执行款后,却怎么也联系不上申请执行人了,申请执行人去哪了?他能否拿到执行款?我们一起往下看。

张大娘是牛某某的母亲,在牛某某15岁时,张大娘带着他与牛大爷再婚登记。牛大爷自与张大娘结婚后,一直抚养牛某某至他独立生活。2014年,牛大爷与张大娘离婚,但此时的牛大爷年岁已高,失去了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子女赡养他,故将牛某某起诉至绥芬河市法院,向其索要赡养费。经法院调解,牛某某同意自2014年11月起,每月给付牛大爷赡养费375元。

可牛某某自调解生效后,一直未给付牛大爷赡养费,无奈之下,牛大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牛某某,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以亲情为突破口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牛某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同意将拖欠的赡养费5000元一次性转入法院执行账户。


案款到位后,承办法官多次拨打牛大爷的电话均无人接听,后经多方调查,才知道,牛大爷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现在搬到了东宁市的一所敬老院居住。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驱车前往牛大爷居住的敬老院为其送去执行款。由于居住信息模糊,牛大爷的电话又无法接听,承办法官只能一家一家地走访东宁市的敬老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天的走访,终于找到了牛大爷。在信息核对无误后,承办法官又细心地帮助牛大爷把这笔钱款存入银行,以保障他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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