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明区法院法官巧用诉中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了一起标的超百万元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为表感谢,特向办案法官来晓强、常伟娜送来了锦旗。
2017年,钱某与当地某公司签订了承揽合同,进行信息管线工程施工,约定工程全部竣工后支付工程款,期间由原告垫付资金施工。2018年工程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但一百余万元的工程款某公司却没有按期支付。
钱某多次上门讨要工程款,该公司负责人周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以公司资金不足为由拖欠不还,无奈,钱某将其诉至阳明区法院。
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且双方对欠款一事没有异议,调解的可能性大,于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几次的调解过程中,某公司负责人周某均表示目前没有资金偿还。办案法官考虑到一百余万元的标的不是小数目,即使此案一判了之,原告钱某的胜诉权也不容易实现。经过多方调查,发现,被告公司有一笔未到期的债权,债权数额也与所拖欠的工程款基本相等,于是,办案法官依法对该笔债权进行了诉中保全。
在办案法官将保全裁定送达给被告负责人周某后,周某一改之前置之不理的态度,主动表示愿意同钱某进行协商解决。经法官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在保全债权到期后,将该款全部用于偿还欠钱某的工程款,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