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粮食不付粮款
态度嚣张拒不还钱
执行法官最有力度
十万欠款双手奉还
近日,阳明区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18年3月,袁某、李某二人向赵某购买了价值10万元的粮食,但这笔卖粮款却迟迟没有支付。赵某多次催收无果,于2019年向阳明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裁判后,袁某、李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袁某、李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调查,并对二人账户予以冻结。此后,执行法官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查封了袁某、李某名下三辆机动车的车籍。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在经营过程中,资金出现短缺,急需资金进行周转,于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希望两位被执行人能尽快偿还欠款。但在调解过程中,袁某、李某态度蛮横,并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在有效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后,执行法官再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以及法院依法打击涉嫌拒执罪的力度、手段,被查封的财产也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拍卖。在法律的威慑下,两位被执行人知道再也“赖”不过去了,于是主动提出与申请人进行协商。
协商后,被执行人将筹集到的6万元现金交给赵某,不足部分双方约定用一辆货车进行抵顶,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寄语
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任何心存侥幸,想通过违法手段逃避履行法律责任,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行的,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