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牡丹江法院司法警察全面精准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8月9日,牡丹江中院通过视频教学方式,组织全市两级法院225名司法警察参加培训。


培训主会场

牡丹江市公安警务实战教官、海林市公安局石河派出所所长富喜胜为全市法院法警讲授了现场执法、调取证据、执法衔接等方面的执法要求和技能方法。富喜胜教官凭借二十多年的警务实战经验,以例释课,课程生动、引人入胜。

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菲为干警们讲解了强制执行工作和罚款、拘留等司惩案件办理的程序规定、工作要求。参训法警认真聆听了王菲局长的讲解,细致记录重点内容,还就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提问交流。
学习中,全体司法警察一致认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定位,同时,依法明确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处置妨害诉讼活动中具有的采取强制手段、提请强制措施等执法权限,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由“被动履职”向“主动执法”的转变。
培训结束后,法警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学习,认清任务形势,明确职责使命,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