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佩奇”,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家不用拆啦……

发布时间:2020-08-06 10:59:16


近日,爱民区法院圆满调解了两起非诉审查强制执行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王某某夫妻下岗后开始养猪创业,逐渐形成规模后,夫妻二人决定利用自家院内的空地扩建新猪舍。没成想,新猪舍刚盖好不久就接到了某行政机关拆除违规猪舍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因是王某某夫妻所建猪舍占用了林地,违反了《森林法》关于用地审批的规定。但王某某夫妻不舍多年心血付诸东流,一直没有拆除,该机关遂向爱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向王某某了解情况后,理解其创业艰辛,但这不能成为其违规占地的理由。为了妥善解决此案,承办法官查阅相关资料、多方走访调查后了解到,国家有关部门曾于20191216日对生猪养殖适用林地有关问题下发过文件,对国家支持生猪养殖,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以及生猪养殖涉及使用林地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



承办法官立即与某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询问王某某夫妻扩建猪舍的这种情形是否符合该项新政策。该机关工作人员与承办法官经实地调查后,确定王某某夫妻符合生猪养殖扶持政策。该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处罚到位的情形下可以允许其补办相关手续。承办法官对王某某夫妻进行普法教育后,夫妻二人主动向相关部门缴纳了罚款,并申请补办用于生猪养殖使用林地的审批手续。该机关撤回了对夫妻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无独有偶,张某某在爱民区某林区承包林地时,利用树林间空地建造猪舍进行生猪养殖。张某某的猪舍规模大,生猪数量多,某行政机关认为张某某在林区建猪舍的行为违反了《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张某某在被处罚前,申请办理过使用林地审批手续,但未得到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现在,国家出台了扶持生猪养殖的政策,张某某所占用的林地可以用于生猪养殖,承办法官在向张某某解读《森林法》及相关政策后,张某某主动向相关部门缴纳了罚款,并再次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此案也得到了圆满化解。

创业不易,守法经营。大众创业是国家发展的源头活水,牡丹江法院积极支持全民创业,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大众法治意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坚持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为大众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许宝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