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成功执结时,常有申请执行人为法院送来锦旗表达感谢之情。但近日,海林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凯,却收到了一面被执行人送来的锦旗,让我们来一起看一看这背后发生了怎样的故事。

这是一起因抚恤金分配而产生的家庭纠纷案件,刑某父亲再婚后死亡,抚恤金被其继母高某取得,因刑某兄弟三人向高某索要该款被拒,故起诉至海林市法院。经审理,海林市法院判决原告刑某三人与被告高某共同分割该笔抚恤金,被告高某给付原告刑某三人16681元。判决生效后,高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刑某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高某送达了相关材料,并冻结了其在银行的定期存款账户。在承办法官约谈双方当事人时,高某的子女与刑某兄弟三人剑拔弩张,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在向高某子女了解其情况后得知,高某年岁已高,且患有心脏病,因法院冻结了她积攒多年的存款,情绪异常激动。承办法官知道,此时如果强制扣划高某的存款,会给高某带来不小的打击,于是他顶住压力,选择了弹性执法。
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高某家中走访,对老人嘘寒问暖,了解老人身体情况,并对高某子女进行普法教育,耐心讲解抚恤金的法律属性、案件逾期执行的法律后果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又向高某子女分析此案对老人身体健康状况的影响,请其子女权衡利弊。最终,被执行人高某的子女被承办法官的真诚所打动,表示愿意为母亲承担判决的全部义务。
在被执行人高某的子女到法院送执行款时,一并送上的还有一面鲜红的锦旗,他说:“感谢海林市法院的执行法官,在公正司法的同时,兼顾了被执行人情绪和感受,倾情为民,柔性化解矛盾,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普法小知识
抚恤金系死者死亡后,国家或死者单位发给死者近亲属的费用,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应为死者的近亲属。其虽不是遗产,但具有一定的遗产属性,可以参照遗产继承的原则予以分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