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7月28日,宁安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案件。宁安市政府法制办、宁安市自然资源局、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及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家单位共13名工作人员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该案是由宁安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宝民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审判庭庭长杨海鸥、审判员靳来香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一起全某不服宁安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庭审中,法庭围绕宁安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这一焦点问题,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依次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充分发表了意见,陈述了请求。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有序,规范文明,取得了良好效果。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此次庭审,让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行政案件的庭审程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加深了对《行政诉讼法》的认识,提升了自己在工作中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也对自己今后的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